一.项目名称:广一园区和敦和园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3楼
联系人:林工、邓工
联系电话:020-89779960
三.招标单位: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3楼
联系人:张工、邓工
联系电话:020-89779960
四.项目规模:广一园区(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和敦和园区(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电梯维护保养。
五.招标内容:广一园区三台电梯和敦和园区五台电梯共八台电梯的维护保养。
六.招标控制价:招标总控制价为人民币86880元(2年),其中广一园区电梯维保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7360元(2年),敦和园区电梯维保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9520元(2年)。(请投标单位对两个园区分别报价,只要有任一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七.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年限为2年,采用1+1模式(即合同签订后,第1年合同服务期满,如中标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均能达到双方合同要求,则第2年继续履约,如中标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均未能达到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双方合同将无条件自动解除,提前终止合同)。
八.定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
九.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788号15号楼3楼。
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
十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30分至5:30)。
十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及项目相关人员要求: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此证需包含载货电梯、乘客电梯、手扶电梯的安装和修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具有电梯维保项目的经验或业绩,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电梯维保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的证明两份;④承诺具有信誉良好,投标申请人不存在被有关政府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情形,或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规投票等不良行为而被政府部门处罚停止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⑤项目相关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作业人员等需取得有效期内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自投标单位报名开始起至项目结束止不得随意更换。
十三.报名资料(即资格审查文件,下同)要求:
1、报名资料目录(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证明书原件;
4、具法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上的被委托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5、具有电梯维保项目的经验或业绩,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电梯维保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的证明两份;
6、投标申请人具有信誉良好的承诺书;
7、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2);
8、项目负责人任命书(需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9、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此证需包含载货电梯、乘客电梯、手扶电梯的安装和修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全部原件资料装订在正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未标明正、副本的,以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所在的报名资料为正本)。报名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带原件备查,否则视为该项目无效(附有有效证明资料的除外)。
十五.报名资料按本公告第十三条款的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在骑缝处盖上公司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
十六.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十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标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有效性。报名时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并介绍本项目概况((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现金。)。在投标报名截止时,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可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投标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八. 投标申请须将报名资料用自备的文件袋装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机号码等。
十九. 于2021年7月8日前递交的报名资料仍然有效,无需重新缴纳咨询费,投标截止前可允许补充或更换资料。
二十. 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海创集团官网(http://meizhenggroupen.com)、广一国际商务产业园网(网址:http://www.gyecp.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等,在广一国际商务产业园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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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 7 月19日